质量与单证
所售产品的质量是我们价格的保障。我们在合同中以具体数值写明质量指标,并将目的市场要求的单证作为交易的常规环节一并提供。
规格
用数字定义质量。
在食品贸易中,“一级品质”并不是一个指标。我们将产品可量化的指标写入合同,并在装货时委托独立机构进行检测。
- 小麦
- 蛋白质、水分、容重、降落值、杂质
- 豆类
- 粒径、水分、破碎粒及异种粒比例、色泽
- 植物油
- 游离脂肪酸、过氧化值、水分及挥发物
- 坚果
- 粒径、水分、黄曲霉毒素限量、不完善粒比例
- 肉类及水产品
- 屠宰及冷冻日期、中心温度、分割部位说明、保质期
- 乳制品
- 脂肪及干物质含量、微生物指标、保质期
单证组合
一批食品货物的典型单证
- 01
形式发票与合同
约定产品、质量指标、数量溢短装、价格、交货条件和付款条件。
- 02
商业发票
在信用证项下交易中,其内容须与信用证条款完全相符。
- 03
装箱单
列明袋数、箱数、托盘数以及毛重和净重。
- 04
提单或运输单据
海运为提单(B/L),公路运输为CMR运单,空运为航空运单(AWB)。
- 05
原产地证书
证明货物的生产国;如需享受优惠关税,可能还需提供货物流通证书。
- 06
植物检疫证书
植物产品由原产国植物检疫主管机构签发。
- 07
卫生证书 / 兽医卫生证书
肉类、乳制品及水产品按目的国要求的格式签发。
- 08
检验与监装报告
由独立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就质量和数量出具。
- 09
熏蒸证书
用于谷物和豆类,如有要求,证明装货时实施的熏蒸处理。
- 10
清真证书
如目的市场有要求,需提供生产商从相关机构取得的证书。
证书由生产商或相关官方机构出具;我们在每笔交易中索取、核验,并将其纳入单证组合。
合规审查
报价前我们审查的内容
- 01
交易方筛查
将买方、供应商及中间银行与联合国、欧盟、美国和英国的制裁名单进行比对。
- 02
目的国规定
提前核实进口许可、注册企业名单、标签及残留限量等要求。
- 03
产品归类
确定产品的土耳其税则号(GTIP)及HS编码,并核实是否需要特别许可。
- 04
航线与承运人
核实运输航线和承运人不受相关限制。
未通过合规审查的交易,我们一概不做。这一原则优先于价格和时效。














